本來我們前三天在芭達雅要住的飯店是這間:
NUSA PLAYA HOTEL&SPAhttp://www.nusaplaya.com/
結果換成這間:
HOTEL VISTA PATTAYAhttp://www.pattaya.bangkok.com/hotel-vista/
其實也沒有說這間不好,也還算是舒適。

重點是百威旅行社很糟糕,居然是我們到了曼谷出了機場上了車子,
導遊才跟我們說台北通知他我們換了飯店,還說是升等喔!
領隊就接著說那間也不錯因為他兩間都住過,
那當然換那個飯店我們也不知道好不好!
只是重點是應該要再行前告知而不是到了當地才通知
且行前行程說明已經告知就已那份為主,
熊熊突然換了飯店,
這根本已經沒有旅行社會幹的事,因為這是擺明違約!

且出發前機場跟領隊閒聊時,領隊有提到說原本我們在芭達雅住的那飯店離市區很遠,
所以晚上如果要逛街買東西很麻煩,當然不明就裡下之下領隊說得當然就是對啦!
後來回來上網查了一下那間飯店的資料才發現,
兩間飯店根本不能算是同級的,
因為就算換也要換同級的(行程上有註明),沒想到這兩間飯店的房價差很多呢!
我們後來住的那個飯店的房間是Deluxe Room一晚$1650元,
但是原先要住的飯店一晚如果也是住Deluxe Room那就是$5649元,
就算不是住Deluxe Room是住STANDARD一晚也要$3766元。
之後聯繫了其他的團友,才得知已經有團友因為不滿而去客訴,
沒想到先去客訴的團友告知百威只願意賠償500元/人。
基於我這個雞婆的個性,於是聯繫了所有的團友,告知這次換飯店的行為是錯誤的,
且兩間飯店的等級跟價差有很大的懸殊,也告知百威只願意賠償500元/人。
徵求了大家的意見,對於五百塊的賠償實在無法了解,於是團友直接去問了百威業務,

得到的結論:
百威旅行社業務坦承這是她們的疏失,她們的小姐KEY錯了行程書。
我們原本就該住VISTA,結果小姐KEY成NUSA,
但卻不老實跟我們坦誠,還跟我們說是幫我們升等。
(如果我們都沒有去查詢,不跟她們客訴她們就當沒有這回事了吧!)

且百威的業務說這個賠償五百塊是她們小姐自己出的,
她們小姐很可憐只是個助理薪水又不多叫我們不要為難人家。
又說反正只能賠償五百多了也不可能,如果我們要投訴也可以,
不過會很麻煩的除了要出庭作證之外,還要寫客訴信,
要給到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由他們來評斷!
並說不見得可以得到比500塊還要多的賠償,
反正整個對話就是軟硬兼施要我們接受這樣的賠償。

當然跟百威抗議後,團友們對於百威的態度實在生氣,都要堅持告到底!
但在投訴前功課要做足,這是一個旅行社的朋友教我的。
他也告訴了我一些關於國外旅遊的報價怎樣來的,
基本上吃  住  車  玩  全部是當地的旅行社報價,台灣這邊會加上機票跟利潤。
但往往當地的報價會有吃好住便宜或是吃便宜住好,
結果好死不死剛好我們本來要住的NUSA特惠,
所以整個價差跟VISTA一晚就變成只差了300元/房。
當然這個價差也是湊巧認識一個以前是泰國導遊,
(媽的!自找的我,出國前都不跟人家多聊~唉~)
他幫我去問過的報價的價差我才知道這樣的結果,當然也就告訴了所有的團友。

團友們大家相較衡量之下,唉~畢竟誰哪麼有空去出庭去協商,
這個死百威真的抓對了大家的心態,而且我們這團幾乎是來自台灣的各個地方,
住台北的人那麼少,所以就接受了這五百塊!
不過我還是很不爽,因為這次的行程裡面還有很多問題,
客訴信除了實體上的缺失當然還有團友們大家精神上的損失,
但經過分析之後不見得我能得到多少賠償,充其量就真的是房價的差異,
但我客訴信都寫好啦!就貼出來給大家分享分享!


真的出國靠運氣,遇到好的團就真得物超所值!
如果遇到這樣兩光的旅行社就只能鼻子摸摸~唉~

四、申訴內容 (請以橫式正楷書寫,表格篇幅不足書寫時,請另紙陳述)

1. 出發後才告知住宿旅館變動,枉顧旅客權益。

事由:團員於出發前拿到的行前通知資料跟行程,均寫明第一天到第三天的住宿飯店為:NUSA PLAYA HOTEL&SPA,且百威旅行社的業務及領隊都未告知前三天的住宿飯店會由NUSA PLAYA HOTEL&SPA換成HOTEL VISTA PATTAYA。直到抵達曼谷機場才由當地導遊告知台北總公司打電話通知要換飯店,並在溝通的過程中,導遊與領隊一再強調Vista該飯店全新的且在位在鬧區,比原訂飯店好很多。而且飯店是升等,此升等的費用會由旅行社全額吸收。由於大部分團員均為首次到泰國旅遊有的更是第一次出國旅遊,雖然感到疑惑但仍相信導遊與領隊安排,於是未執意堅持一定要入住原訂飯店。回台灣後查詢並比較兩家飯店之網頁上所訂的房價,發現飯店等級竟然是由原本的五星降為四星,且就網站上的報價原訂飯店NUSA PLAYA HOTEL&SPA  STANDARD(最便宜的房型)一晚3766泰銖,而HOTEL VISTA  PATTAYA  DELUXE(百威旅行社聲稱之升等房型)僅1650泰銖,倘若皆以DELUXE的房價來論,那差價就更可觀(NUSA PLAYA HOTEL&SPA DELUXE 一晚5649泰銖)。

    跟百威旅行社業務員(李潔宜)反應過後,皆以推託此為某OP人員的作業疏失,我們本來就是要住HOTEL VISTA  PATTAYA只是他行前資料key錯,並僅願以每人新台幣500元來賠償疏失。團員反應這樣的房價價差為何只能賠償新台幣五百元並不接受此條件下,旅行社業務人員(李潔宜)在電話中竟語帶威脅的口吻說:「百威旅行社只能賠償那麼多,那小姐很可憐耶!你們團員若要去申訴於觀光局或品保協會不僅是浪費時間還要出庭說明,而且搞不好求償不到半毛錢。」

    其它團員跟自己報名的旅行社業務反應均也是得到相同的答案,百威旅行社好像擺明吃定了中國人的個性怕麻煩所以想用這樣的方式打發,且有團員希望百威旅行社能出面協商和解結果就沒消沒息。難道出國旅遊真的還是跟以前一樣得靠運氣,跟到有良心的旅行社帶你上天堂,跟到沒良心的旅行社帶你入地獄喔!

由於百威旅行社該欺騙行為已經造成團員權益之損害,根據所簽訂定型化契約第23條:旅程中之餐宿、交通、旅程、觀光點及遊覽項目等,應依本契約所訂等級與內容辦理,甲方不得要求變更,但乙方同意甲方之要求而變更者,不在此限,惟其所增加之費用應由甲方負擔。除非有本契約第二十八條或第三十一條之情事,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理由變更旅遊內容,乙方未依本契約所訂等級辦理餐宿、交通旅程或遊覽項目等事宜時,甲方得請求乙方賠償差額二倍之違約金。本團團員全體一致通過,主張百威旅行社應予賠償。

2.   此行程標榜的就是吃的好、住的好才會是這樣的價錢。因為跟其他旅行社比起來百威旅行社的泰國行程報價一人一萬三千八元算貴了。但從第一天的中餐開始,龍城港式飲茶吃到飽,只能說燒賣吃到飽,導遊一上車就先說沒有想像中的好,請各位要有心理準備,可是行程寫的卻不是這樣,壓根行程上的說明有誇大不實的嫌疑,而且總共也只有11道菜可以吃(其中包含四道水果)。第一天晚餐的金那麗烤乳豬,導遊說中午大家沒吃好,晚上吃乳豬犒賞各位。我的媽啊!真的很難相信那乳豬,居然全部只有皮的乳豬,請問肉到去哪了?難道泰國人瘦連豬都瘦喔!這樣真的是欺騙消費者。再者頭三天的HOTEL VISTA  PATTAYA飯店的早餐生菜的部分都是小蟲飛舞,團員們沒有人敢碰,杯子囤放的地方居然有蟑螂四竄,跟服務人員反應居然無動於衷。第三天的中餐吃到飽的日式刷刷鍋,所有的魚蝦類全部冰凍,團員們看了就不知道該不該吃?而且我們已經進來用餐了,好像店家還沒營業,店員都還在準備食材呢!第五天的中餐在夢幻世界內享用自助餐,叫我們一點二十分自己去餐廳用餐,進去之後大概有一半以上已經用完也不會補給,至少我們到兩點離開並未看到補給人員。水果只有一種,熱食約有十來種還分散各地,叫我們自行取用,沒有果汁飲料只有白開水。這樣的吃還算吃的好??

3. 基本上此次行程只要是自費活動的部份,導遊都會用盡全力去介紹及推廣,甚至有團員後來反悔不想參加,更是再推另一個行程給你,彷彿導遊當初講不參加還可以退費都是說說而已。再者倘若沒參加自費行程的團員也很可憐,只能在外面等待時間到點,等有參加的人出來之後才能一起回飯店,也並不能先回飯店休息。且導遊再推自費行程的時候並沒有告知這樣的狀況連領隊都沒有跟我們說,導致沒有參加自費行程的團員就只能傻傻的在外面等待。而且所有的SHOPPING點全部都有去,而且SHOPPING點不想逛也很難,因為根本沒地方給我們休息,並且銷售小姐會如影隨形的跟著你,想擺脫也很難。每個團員走走看看之後就放棄窩在樓梯間休息,看樣子其實出國觀光真的得花大錢才能當人,沒花錢就得可憐兮兮窩在牆邊。還有行程中有個去看毒蛇中心(第五天的行程),行程寫:我們觀看人蛇大戰及介紹毒蛇的功用與野外遇蛇急救方式,不管您喜歡與否,多學一點東西總是多一份可靠。結果講的不是怎樣分辨有毒無毒,遇到該如何自保,或是蛇的生態等等跟蛇有關的東西。連看人蛇大戰就是一個人抓到眼鏡蛇另一個人就說拍照好沒了。其他什麼的都沒看就趕我們進去聽教授講解,他們研發的藥物。行程寫的那麼好聽說,結果什麼都沒有,從頭到尾都在講那個解毒藥怎樣來的,其他藥類介紹還有吃法等等之類的,那個地方應該不是毒蛇中心,應該是蛇藥介紹觀光中心。而且後面就是皮革中心(第四天的行程)幹嘛要分兩天去那個地方,導致在夢幻世界的時間僅只有約四小時,要玩、要買東西還有要吃飯,遊樂園人多到一個不行,光是排隊等遊樂設施就約20分鐘,那可以玩幾樣東西??想要這樣剝噱觀光客的錢也不是這樣噱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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